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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乐清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

来源:本站 | 发布时间:2019-11-18 09:17:00 | 点击2297

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乐清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
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各有关单位,各有关企业:

为加快我市数字经济发展,推进省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特色基地建设,提升嵌入式软件开发能力,推动产业数字化进程,现组织相关项目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说明

(一)政策依据:《乐清市振兴实体经济(传统产业改造)财政专项激励资金2018年度激励办法》(乐政发〔2018〕28号);

(二)支持对象:在乐清市范围内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依法纳税、配合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工业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;

(三)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综合效益评价被评为C类的不得申请补助。

二、申报事项及材料

(一)软件著作权补助

在2017年12月16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,对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并获得证书的企业,给予每件软著5000元奖励,每家企业最多奖励3万元。

申报材料:

1.乐清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报告(附件1);

2.软件著作权汇总表(附件2);

3.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;

4.2017年度纳税证明和财务报表;

5.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。

(二)软件企业补助

对新通过软件企业核查的企业奖励5万元,以省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核查结果通知为准。

申报材料:

1.乐清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报告(附件1);

2.2017年度纳税证明和财务报表;

3.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。

三、申报及评选流程

(一)企业按照申报类别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和汇总表,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,按申请报告、汇总表、软著复印件、纳税证明、财务报表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先后顺序装订成册,一式两份,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,报送市经信局信息化管理科;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。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。

(二)市经信局、市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。确定拟补助名单,并在市政府网站或者本地媒体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
(三)最终入选。根据公示结果,下达补助资金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(一)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30日;

(二) 联系人:市经信局信息化管理科林会,电话61522625,邮箱79259310@qq.com;市财政局企业科叶磊,电话57571162。

 

附件: 1.乐清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报告

2.软件著作权汇总表

 

 

    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乐清市财政局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2018年11月9日

    (此件公开发布)